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隆德县好水乡水磨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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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隆德县交警大队隔壁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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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隆德县好水乡水磨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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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隆德县好水乡水磨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好水乡水磨村,地理坐标范围:好水川河:(东经106°8′0.434″~106°9′8.494″,北纬35°39′55.713″~35°40′42.042″。 |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万元,占总投资的9.0%,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687.6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1#道路工程、2#道路工程、排水边沟工程及护面矮墙工程,其中,1#道路路面已完全损毁,本次进行拆除重建,新建道路长度为3605.553m;2#道路砼道路面层凿毛并重新加铺沥青砼路面(即白改黑),道路长度为302.45m。 | 施工期环境影响。⑴废气:施工单位采取施工围挡、防尘网、洒水等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处理。施工过程中,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限速行驶。⑵废水:选用规范的施工工艺及方法,设置1座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管理,定期维修,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施工人员依托周边农村旱厕,不在施工区域内住宿。⑶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⑷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尽量在施工期场内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采取的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施工过程中要尽量保护土地资源,不要打乱土层,要先挖表土层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复原时要先填心、底土,然后平复表土,施工期结束后进行人工补植。 2.营运期环境影响:⑴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道路运输扬尘,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对路面定期洒水、清扫及维护,设置限速标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⑵废水:项目新建混凝土排水边沟5条,混凝土盖板沟2处,道路径流经边沟排入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后,经土壤的自然吸附、降解作用后,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⑶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通过加强道路管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设置严禁鸣笛、限速行驶等警示标志,噪声在可控范围内。⑷固体废物:车辆道路沿线坠落物经路面清扫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后由环卫部门清运。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环保标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检查对施工扰动区域的土地恢复情况,定期对林草修复种植植被进行养护。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紧邻张银水库两端分别设置1座应急水池(共计2座)及排水边沟工程;全线设置“谨慎驾驶”“禁止靠边停车”“进入张银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临近好水川河”等警示牌,标明报警电话;沿线设置防撞护栏;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报批稿--隆德县好水乡水磨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