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村局《关于印发(固原市2025年粮食高质高效小杂粮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25〕10号)要求,结合我******农村局实地调研、资质审查、集体会议研究。
拟确定以下四家企业作为202******有限公司。3.宁夏隆德县银祥家庭农场。4.隆德县龙山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拟确定以下二家企业作为2025年******有限公司。
拟确定隆德县瑞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为隆德县2025年马铃薯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
拟确定以下十七家企业作为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主体:1.隆德县瑞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2.隆德县龙山中药材专业合作社。3.隆德县高原红马铃薯专业合作社。4.隆德县六盘馨马铃薯专业合作社。5.隆德县腾达家庭农场。6.隆德县锦峰家庭农场。7.隆德县兴和家庭农场。8.隆德县馨鑫马铃薯专业合作社。9.隆德县通源家庭农场。10.隆德县益农家庭农场。11.隆德县源生马铃薯专业合作社。12.隆德县沙塘镇和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13.隆德县双兵家庭农场。14.隆德县康庄家庭农场。15.宁夏隆德县银祥家庭农场。16.隆德县兴德家庭农场。17.隆德县维其种养植专业合作社。
******农村局负责验收。
公示期******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
联系人:柳智星
******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拟确定以下四家企业作为202******有限公司。3.宁夏隆德县银祥家庭农场。4.隆德县龙山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拟确定以下二家企业作为2025年******有限公司。
拟确定隆德县瑞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为隆德县2025年马铃薯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
拟确定以下十七家企业作为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主体:1.隆德县瑞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2.隆德县龙山中药材专业合作社。3.隆德县高原红马铃薯专业合作社。4.隆德县六盘馨马铃薯专业合作社。5.隆德县腾达家庭农场。6.隆德县锦峰家庭农场。7.隆德县兴和家庭农场。8.隆德县馨鑫马铃薯专业合作社。9.隆德县通源家庭农场。10.隆德县益农家庭农场。11.隆德县源生马铃薯专业合作社。12.隆德县沙塘镇和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13.隆德县双兵家庭农场。14.隆德县康庄家庭农场。15.宁夏隆德县银祥家庭农场。16.隆德县兴德家庭农场。17.隆德县维其种养植专业合作社。
******农村局负责验收。
公示期******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
联系人:柳智星
******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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