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 2025 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金台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Ⅰ施工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QC-2025-21SG)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6 月 0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金台区 2025 年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金台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Ⅰ施工区):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9.192534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8.994098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9.901581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千继秀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 造师、陕 ******9149;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志平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建造师、陕 ******6278;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程佳美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建造师、陕 ******999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总得分:91.29 分;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总得分:81.18 分;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总得分:80.17 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 出异议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 28号1幢 604 室,******
三、其他
本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 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
联 系 人:肖华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 28 号 1 幢 604 室
联 系 人: 高媛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