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城礼乐路雨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5-HJLGK-0302 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6 月 0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岐山县城礼乐路雨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550.437214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4 天;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550.688428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4 天;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47.190664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4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致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 ******2189;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孟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梁省平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 ******106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 )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有限公司 )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已完成;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相关证明材料。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 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
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限公司 电话:******。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岐山县南大街城建大厦南侧小二楼
联 系 人:魏新乐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长安大街 3 号 A 座
联 系 人: 林文莉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