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水利水电 > 河道 >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衣江夹江县(张口段、群星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衣江夹江县(张口段、群星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5-26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青衣江夹江县(张口段、群星段)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地址为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群星村河段和张口河段右岸,总投资2521.88万元,环保投资86.9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清淤范围为青衣江干流夹江县木城镇张口段、群星段河道。张口疏浚河段上起于千佛岩电站大坝下游约5公里处,下至张口坝沙坝湾;群星疏浚河段上起于千佛岩电站大坝下游595米处,下至木城镇下街社区马湾对岸处。清淤河道总长2136.11米,面积共计28.2万平方米,平均疏浚深度2.73米,疏浚总方量为77.15万立方米。

******改革局批复(夹发改项目〔2024〕7号)、夹江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青衣江夹江县(张口段、群星段)河道疏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夹行审涉农2024〕35号)。项目符合******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知》(乐府发〔2021〕7号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部落实、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占地保护措施:①施工时,对工程占地进行严格管理,不准擅自扩大占地范围,避免增加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施工弃土及早处理,避免由于人为耽搁加剧水土流失;②施工结束后,对于施工区、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场地,拆除建筑,对场地进行平整,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禁止乱砍乱伐,注意保护周边植被,尽可能地减少对植被和土地的破坏。形成的裸露土地,需及时覆土。

2、水土流失保护措施:采用分区防治措施,弃渣场采取打围方式进行封闭,并设置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等水保防治措施,疏浚料以防雨布遮盖于堆料表面,同时堆料体坡脚布设挡墙措施,防尘以及防止堆料滑落。

3、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施工设施,清除施工垃圾,对压实的表土进行深翻处理,恢复植被、宜林植林、宜草种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捕猎蛙类、蛇类、兽类、鸟类等野生动物和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

4、对水生生态的******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肥;禁止将生产废水、垃圾及其他施工机械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②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河岸带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破坏的河岸进行绿化,维护近岸的水生生态环境;③禁止将施工物资随意堆放,禁止将废弃渣倾倒入河道内;④在实施疏浚工程时,应采用反铲挖掘机退挖作业,利用原河道过流,减少悬浮物的产生量,减少对水体及水环境的影响;主体工程安排于枯水期,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对产生河道悬浮物的污染影响应进行不定时监测,如污染严重应加强在施工段筑坝围堰施工,避免水体浑浊对水生生态产生影响,禁止在水体清洗机械设备,禁止将施工废水排入水体。⑤桥梁(2#施工便道)施工,应采用大直径管涵并保证管涵数量,减少对河流流速、流量等水文形势的影响,并保障鱼类等水生生物通道;合理设置施工便道宽度和长度,减少对水体的占用;施工完成后,应制定合理的拆除方案,以减少对河流水生生态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汽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行驶,减少烟气和颗粒物排放;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均在木城镇修理厂进行,不在施工现场布置修理场所和修理器械;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施工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作业、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重污染天气禁止施工、施工区设置围挡,加强洒水等措施,严格遵守“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规定的各施工阶段的废气限值标准。建设单位在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禁止超范围超深度开挖。在每个施工区域设置1个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疏浚料渗滤液经排水沟后流入沉砂池澄清,上清液用于项目料场场地绿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沉砂池底泥晾干作为砂石堆存。严禁施工废水外排青衣江,严禁建渣入河。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必要的降噪防噪措施;各施工点要根据施工期噪声监测计划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昼间噪声值,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段(22:******居民的休息。施工期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三、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本批复仅代表生态环境意见,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切实履行环保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526

抄送:******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