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汽车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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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汽车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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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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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汽车配件建设项目 |
尉氏县S102省道与S25安罗高速入口交叉口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20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装置 15m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负压收集 袋式除尘器 1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破碎废气集气罩 覆膜袋式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 标 准 》(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及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3
通讯地址:尉氏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