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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拟对《杞县殡葬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及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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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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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殡葬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及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五里河镇 106 国道路西 ? ? |
杞县民政局 |
河南省昊德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开封市杞县五里河镇 106 国道路西,为杞县殡葬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及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1万元。 |
1.废气。火化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 烟气急冷系统 旋风除尘 脱硫脱酸装置 袋式除尘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表 2 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公安局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置,故本项目不考虑太平间、法医解剖室内排水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中昼间小于 60dB(A)、夜间小于 50dB(A);东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中昼间小于 70dB(A)、夜间小于 55dB(A)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火化残余物、废活性炭、 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43 号)要求进行贮存,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法医解剖室不在殡仪馆管理范围,本次评价不考虑法医解剖室产生废物。 ? ? ? ?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杞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