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00127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环卫车辆购置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5-10-13 18:10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中P18页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投标产品必须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的产品。现变更为投标产品必须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与之相关内容统一变更,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
2.更正日期: | 2025-10-15 19:25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服务中心 | 地址: | 曹县庄青路西段 | ||
联系方式: |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北邵社区凤凰花园城南门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周士超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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