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在全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映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请围绕以下四个方面问题向我们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
(一)集体资金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贪污侵占、虚报套取、监守自盗、坐收坐支集体资金;
2.违规出借农村集体资金、私自获取收益;
3.白条入账、无据入账套取集体资金;
4.将农村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以及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
5.村集体未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未及时公开财务信息。
(二)集体资产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无偿占有或侵占集体资产;
2.集体资产违规出租出借出售;
3.集体资产出租未签订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
4.在村级合并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以及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
(三)集体资源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违规承包转让或者非法占有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林地等集体资源;
2.集体资源承包转让过程中暗箱操作、未签订书面合同、违规签订合同;
3.集体资源低价发包、长期发包、权责不清。
(四)债务和项目建设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村级债务长期挂账不还,债权长期不清收,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
2.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招投标;
3.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层层转包村级工程。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一)受理电话:******
(二)受理邮箱:******
******农村局南楼515室政策与改革科
(四)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截至2025年11月30日
(五)受理须知:反映问题尽量详细,反映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依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感谢社会公众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