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包头昕烁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有限公司8万吨锂电池HSE(High specific energy,高比能)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8万吨锂电池HSE(High specific energy,高比能)负极材料项目
项目选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年产8万吨锂电池HSE(High specific energy,高比能)负极材料项目生产线及相关配套公辅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永发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