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等规定,结合《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商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商务〔2019〕81号)及相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商务局拟开展2025年新增替代发展项目核查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商务局2025年新增替代发展项目核查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 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602,行业调查与处置服务
四、 预算资金
4. 25万元(大写:肆万贰仟伍佰元整)
五、 购买内容
按照《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与替代发展企业(项目)管理办法》(云商函〔2022〕360号)中所列申报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到缅甸、老挝等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核查调研,核查内容主要有:(1)企业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证照登记、财税信保、内部管理等情况;(2)项目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种植品种、面积坐标、产量、投资规模、生产加工、物流仓储等情况;(3)成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4)所在国邦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投资许可、评估、土地权属等证明情况等。
六、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四)熟悉或长期从事替代种植工作,具备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编制撰写相关工作能力;
(五)与缅甸、老挝等有关部门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经验;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境外核查团体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
(七)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进行项目核查 ;
(八)法律法规规定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4个工作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 采购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目标要求
完成申报企业位于老挝、缅甸的项目地的实地走访调研、核查并上报书面报告。
十、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9日—6月5日
十一、 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08室,联系人:李亭颖,电话:0871-******,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