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③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所在本单位或分公司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其它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2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3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6.5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6.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发改委发布《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之规定,对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郑州经开区地下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经北六路市政单元)招标采用“票决法”进行定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
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⑤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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