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渡口区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大渡口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渡发改审发〔2024〕79号、渡发改审发〔202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大渡口区北部城区、大渡口区南部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大渡口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主要对现状排水管网缺失点位进行查漏补缺,改、扩建过流能力不足的排水管道,分流排水混接及修复病害排水管涵。DN300~DN1500排水管网整治总长度约26.013km。
大渡口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以提升城市排水防涝为目标,一是完善城市排水系统,二是改扩建过流能力不足的排水管道,确保排洪通道畅通。DN300~DN1500排水管网整治总长度约27.33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731.21万元
2.4 招标范围:(1)勘察内容:按照现行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与勘察规范等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的初勘和详勘(含:查清建设场地地下管网情况、取样岩土试验)、专项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等,以及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等];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根据该项目建设的需要,为后续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工作。
(2)地形管线测量。对大渡口区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大渡口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方案涉及的范围进行查清建设场地地下管网情况、现状地形、管线、人防测量,用于项目后期报建及设计工作,测量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含范围内所有现状地形、管线、人防等)。
(3)设计内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设计工作,主要******消防、轨道办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完成至招标工作深度(初步设计)要求范围内,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轨道、各类管线产权单位等)方案、报审、评审等全过程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和地形管线测量3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测绘、设计三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I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②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 地址: | 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101号1幢7-4(777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雷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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