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岳峰镇三八路北侧地块三全过程咨询已由 ******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5]A04015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峰镇三八路北侧地块三全过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三八路北侧地块三
2.3 计划总投资:
本招标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719.47万元,设备投资0万元,其他投资13280.53万元
2.4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1960平方米(约17.94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673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135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地下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科创中心(海峡两岸产品******服务中心、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筑容积率:1.6以下;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30米以下(含30米),项目推广名为:晋安区闽台融合创新科技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招标人及建设单位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勘察文件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方案设计: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或投资备案估算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或投资备案估算范围内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优化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图审、发改(若涉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建审手续的报批工作。
施工图设计: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全专业BIM设计服务)、各阶段(如图纸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的配合等相关咨询服务。
其他: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包括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预算审核、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审核、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等。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
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本项目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现场作业监理)、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工程质量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等。
其他:
/。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①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 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05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8-11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9-01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③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的,建筑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本合同服务期限满后28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转807,传真:0591-******
联系人: 邱云锦、陈必、郑欣、郑文华、谢绍当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 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