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AYSRMYYZBB-2025-045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85000元;
1.5采购需求:采购冷冻切片机一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1.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8 质量层次:国产;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销售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提供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3 特************医院将拒绝与该供应商进行任何业务往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3.1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各潜在供应商应当随时关注本项目可能发布的变更、延期等网上公告(公告网址详见本章第6条),供应商将自行承担遗漏公告内容的风险及责任。
4.1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安阳市曙光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清美画室院内东侧一楼
5.1 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安阳市曙光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清美画室院内东侧一楼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医院官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1 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向南1km路西
联系人:姚女士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曙光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王娇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