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及排名情况等事项的通告》等要求,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旅游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8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旅游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205室),咨询电话:0595-******。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一)《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
(二)本人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提供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个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标注岗位及姓名)。
(三)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如,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等)。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五)享受加分报考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捺)指印的《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将按规定进行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笔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报考人员将予以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笔试却在笔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旅游局及组织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笔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笔试及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
******旅游局
2025年7月31日
一、资格复审对象
******旅游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8月7日至8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旅游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205室),咨询电话:0595-******。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一)《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
(二)本人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提供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个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标注岗位及姓名)。
(三)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如,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等)。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五)享受加分报考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捺)指印的《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将按规定进行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笔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报考人员将予以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笔试却在笔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旅游局及组织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笔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笔试及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
******旅游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