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有关规定及《洛川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洛川雷运医师中医诊所建议注销的函》(洛卫健函〔2025〕33号),现将诊所注销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洛川县石头雷运中医医师诊所
负责人:雷运(已离职)
地 址:洛川县石头镇石头街
现将该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2025年6月4日—6月9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即注销该医疗机构的《诊所备案证》原件。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现予以注销公告,望社会各界监督!
洛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