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职工维权服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招标采购,特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总工会修订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为企事业单位工会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总工会完善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法律文书管理,发现或预见涉及职工维权维稳重大影响的隐患并提供决策和参考建议。
******总工会为全市企事业单位等工会组织、职工(包括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依法维权。
4.指派律师担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兼职调解员,参与调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5.为职工(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劳动争议仲裁等案件。
******总工会参与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总工会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总工会开展“一函两书”工作和“法治体检”工作。
******总工会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和“冬季欠薪”专项行动,参与处理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总工会参与接待和处理职工(农民工)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处理涉及职工维权的法律事务。
******总工会开展职工(农民工)维权服务、权益保障等相关调研活动,参与编写相关调研材料。
******总工会指定的法律服务律师站(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值班,提供相应法律维权服务。
******总工会指定接待、接访场所值班,提供相应法律维权服务。
******总工会认为需要提供的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服务的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尽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介绍、工作思路、响应机制等)
(三)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限为两年,完成全部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四)服务地点
******总工会综合办公楼和指定的法律服务律师站(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最高报价为每年服务费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此价格为含税全包价。服务费按年度计算,每年分两次支付。两年合同总价最高报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报价超过年度控制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询价比选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二)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事务所等荣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标单位具备不少于10名以上(含10名)专职律师。
******总工会或群团组织合作或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的材料。
8.应标单位成立有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相关材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要求及递交
(一)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需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提交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
1.应标单位报名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公平竞争承诺书(附件5);
6.报价表(附件6);
******事务所情况介绍、主要业绩(以职工维权、劳动争议类案例为主);
8.符合应标资格的相关资料;
9.关于在梧州市是否设立实体机构的情况说明;
10.有从事职工维权的法律工作人员及工作人员规模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名单、执业证复印件及简介;
************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领取(地址:梧州市长洲区冬湖路1号11楼1103室)。
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时前。
******总工会11楼1103室权益保障部。
3. 联系人及电话:蔡健标,联系电话:0774—******、******(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项目询价比选响应文件”及应标单位名称及递交日期。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建询价评审小组,按照公平、************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后确定。
五、其他事项
******总工会所有。
2. 供应商一旦参与比选,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采购人保留在必要时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权利,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4. 未尽事宜,采购人将在比选文件或答疑环节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