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产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桑植县产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工程量清单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在分部分项工程费中部四(污水处理厂)中部(一)利福塔污水厂部一(光伏)清单子目中第19项******1010电缆(ZC-YJV22-5x16)的清单工程量为165m,项目特征描述2.型号:ZC-YJV22-3x240 1x70;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套用的定额主材为ZC-YJV22-3x240 1x120,导致清单子目名称与定额主材名称(WJJ281107~6)ZC-YJV22-3x240 1x120不一致,现将系统关联材料号为(WJJ281107~6)ZC-YJV22-3x240 1x120的数量统一定为166.65m。
本次澄清通知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