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项目为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试验电缆和线束 ,******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试验电缆和线束 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KHK-25H322。
2.2 招标项目名称:试验电缆和线束。
2.3 数量: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1 | 能源管理试验总线试验电缆 | 1套 |
2 | 能源管理半物理试验电缆 | 1套 |
3 | 能源管理与机电成品交联试验电缆 | 1套 |
4 | 供电试验电气线束 | 1套 |
5 | 供电兼容电气交联试验线束 | 1套 |
6 | 供电地面试验辅助线束 | 1套 |
7 | 燃油机上电缆和转接电缆 | 1套 |
8 | 地面测试电缆及动力电缆 | 1套 |
9 | 液压试验电缆 | 1套 |
10 | 推进系统试验电缆 | 1套 |
11 | 起降系统仿真激励测试电缆 | 1套 |
2.4 设备主要功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所区内。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交付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09时至2025年10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后登录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汇款底单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投标人名称”。
4.3投标人必须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纸质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5.3 纸质投标文件1正5副,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瀚翔宾馆会议室。
5.4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航空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均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建议使用360、Goole Chrome、Firefox火狐浏览器)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综合计划部、纪检部/审计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
邮编:110035
联系人:陈波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8层
邮编:100081
联系人:张浩森、车姝锜、姚子良
电话:******/******
电子邮件:******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010-******
咨询邮箱:******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