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20日受理如下适用于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项目的环评文件及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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