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中心线热膨胀系数仪、红外光谱仪等仪器采购
中选候选人公示
1、比选项目名称:检测中心线热膨胀系数仪、红外光谱仪等仪器采购;
2、比选人:******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6-******;
3、比选******有限公司;联系人:林丹,联系电话:0596-******;
4、比选地点: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六层];
5、比选内容:采购线热膨胀系数测定仪1台、电子轴偏差测试仪1台、压力灭菌器2台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1台、恒温恒湿箱1台,预计总费用约为79万元。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内容及技术要求”;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60天(日历日)内(乙方承诺缩短期限的,按其承诺的期限执行)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并交付使用。安装工期: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安装调试需由原厂家工程师承担;
交货地点:******有限公司厂区内;
质量标准:完全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技术要求、第三方检定/校准合格;
7、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9、比选时间:2025年11月25日9:00时;
******有限公司;报价:柒拾肆万捌仟元整(¥748000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30天(日历日)内交货;质量标准:完全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技术要求、第三方检定/校准合格;
******委员会评审共3份,经过资格性评审符合要求3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符合性评审符合要求3份,不符合要求0份;
12、被否决的进入评审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及原因:无;
13、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
14、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15、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
比选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