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文件
1、P6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部分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设计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P40资信评审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方即可)自2020年1月1日(含,以 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独自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部分投资在2.5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1)资格审查及资信评审业绩中:上述中提到的工程部分投资在2.0亿元、2.5亿元及以上是指总投资还是仅指工程费? 2)资信评审业绩中:工程部分投资在2.5亿元及以上是仅指海塘(堤)部分的投资吗?还是也可包含其他设施如水闸、道路及其他附属工程,即“工程部分投资在2.5亿元以上的水利工程,且设计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即可?
答:①资格审查业绩工程部分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是指“工程费用为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②资信评审业绩中”工程部分投资在2.5亿元及以上是指“工程费用为2.5亿元及以上”。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部分投资在2.5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是指“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费用在2.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设计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
③资信评审业绩中”工程部分投资在2.5亿元及以上是指“工程费用为2.5亿元及以上”。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部分投资在2.5亿元及以上、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是指“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费用在2.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设计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
2、P39/40资信评审业绩中1、企业业绩:业主证明不予认可;但2、个人业绩中未明确业主证明不予认可,是否可理解为个人业绩的业主证明有效?
答: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业主证明均不予认可。
3、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请提供CAD初设批复图纸。
答:按照相关法规,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开初设批复图纸即可。
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7份。由于是纸质投标盖章页较多,请问是否可以副本是正本复印件,副本的封面盖鲜章即可?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的扫描件PDF版、业绩公示汇总表。请问这里的扫描件PDF版是指盖章后的扫描件还是直接生成的PDF格式就可以?
答: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副本的封面盖鲜章。电子投标文件扫描件是指盖章后的扫描件。
二、更正内容
1、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正本的扫描件PDF版、业绩公示汇总表。修改为“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
2、资信评审业绩业绩修改为:
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方即可)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独自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费用在2.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设计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工程费用在2.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设计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堤)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凡本更正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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