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将于近期启动部分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为充分了解市场生产及供销情况,保证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我院拟进行院内咨询,有意者请携带有关资料前来我院沟通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基因检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 ||||
使用科室 | 临床科室 | 管理科室 | 医务部 | |
序号 | 需求概况 | |||
1 | 1、实验室要求 1.1.提供的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可行、优于项目需求,充分考虑了检验项目服务的具体需求,实验室须有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ISO15189等),有质量保证控制程序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性文件、标准操作规程; 1.2.检验机构需参加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含病理),提供成绩合格证书; 1.3.样本的采集培训及标本处理与运输。配置协助标本处理与信息录入岗位至少1人,运输标本时能保证运输温度和运输时间,配备专业转运团队保证标本能及时送达检测实验室; 1.4.本采购项目编制的运输和储存方案合理、可行,运输配送及时、流程清晰得当,且有符合病原微生物运输的冷链物流资质、车辆及自主物流干线; 1.5.报告单内容完整、符合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电子签名经过第三方认证,根据时限要求,提供系统对接服务保证报告单时效性。 ******医院需要,投标人需承诺,第三方检验系统能够与院内HIS/LIS系统进行对接(接口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实现数据交互,能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结果及时回传给甲方。 ******医院因服务能力提升可自主开展的检测项目将不再外送。 1.8检验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生物样本安全,严禁将标本用于除本次委托检验项目以外的任何检测,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9.受托******医院自行沟通,委托检测机构不得直接与受检者沟通。 1.10.检验机构需根据不同的检测项目原始数据保存要求对数据进行保存,有问题可随时追溯。 2.售后要求 2.1.收到外送信息后在1小时以内响应,并及时到科室收取标本,所有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约定时间。 2.2.对检测报告质量全面负责;如******医院,如遇检测失败需要重新检测不可二次收费。 ******医院对检测机构监督,必要时进行现场评估。 3.达到36项检测项目具体的要求(详见附件1)。 4.商务要求 4.1?服务范围和要求?:满足此次招标36项外送检测项目的需求,满足服务要求包括提供临床需求项目的培训、标本采集要求培训、标本处理、冷链运输、检测服务、账单统计和查询服务等。 4.2?质量保障?:中标人需保证委托检验项目的检测质量,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并采取检验前、中、后的质量保障措施,如标本采集要求培训、冷链运输温度控制、标准化操作规范、室内质控和室间质控等?。 ******医院相关临床部门进行业务咨询、报告查询和账单查询统计?。 4.4?冷链物流服务?:提供专业的冷链物流服务,确保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及有效,符合标本箱转运的要求。 ******医院信息系统同步功能。 | |||
二.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无犯罪、无失信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八)具备相应实验室要求。
(九)能提供检测项目清单内的全部检测服务。
三.报名资料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至少包含医学检验、病理等科目);
(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四)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五)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咨询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承诺检测报告回馈时间及服务承诺
报名时请各经销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公司资质,并加盖公司公章,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作强制要求。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
******办公室
五.咨询要求
(一)咨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谈判材料
请按照附件2《基因检测外送项目报价单》完成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咨询现场报价),并将报价表盖章后一式五份装文件袋内进行密封,供咨询时使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医务部 靳老师
联系电话:0871-******
158 7797 1955
******医院医务部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