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办事处的委托,对虞家村地块新建围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常州市******街道虞家村。
1.2建设规模:本项目范围内新建围墙,详见工程量清单。
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0万元。
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6日
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全部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每天8:30至11:30,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3楼)
3.方式:线上领购
各投标单位把填好的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简称”。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提醒:******银行账户;②投标人应在上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领购招标文件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银行三井支行
账号:******************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3楼******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办法。
六、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广******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有限公司 |
地址:******街道洪庄路2号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178号3楼 |
联系人:蒋先生 | 联系人:周女士 |
电话:0519-****** | 电话:0519-****** |
友情提醒:
1.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江苏广******有限公司网。
2.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虞家村地块新建围墙工程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自行获取,本单位会及时关注,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委员会采用 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均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本条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所载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的。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居民身份证。
4.6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4.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4.8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4)。
特别提醒:
① 以上所有资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有效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接受补充资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审材料需单独装袋、密封(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在资格审查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备注:
1.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3.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报名材料、资审材料、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资审、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作出承诺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投标资料且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且合法的,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形。
三、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四、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五、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六、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和义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服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七、以上承诺是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情形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否决本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扣除信用分。
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