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二坪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 年5月 30 日至 2025 年6月 3 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二坪镇)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5 | ||||||
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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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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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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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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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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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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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965779.62 |
100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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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丽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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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28 |
100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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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芝征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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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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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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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投标函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有限公司因全费用土石方工程中措施项目费、税金、规费清单投标报价中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写填报了相应的金额,而招标限价清单未填写。不满足投标须知中 3.2 条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因评审点已标价工程清单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8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A-29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经评审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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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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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胡定华,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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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