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债权本金89,961,272.57元,其他******法院判决等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其他债权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1 | ******有限公司 | 69,981,008.50 | 254,413.00 | 1.位于乐山市夹江县土门乡交通村5、6社房产及土地,其中3套办公用房,面积合计1185.84㎡,7套厂房,面积合计1286.11㎡,土地面积为8971.95㎡,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 2.位于乐山市夹江县土门乡交通村6社88号的炼油相关机器设备; 3.位于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万松村九社的房产及土地(万松加油站),房产面积为106.58㎡,证载用途为办公,土地面积为1689.50㎡,证载用途为仓储用地; 4.位于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凤桥村16社377号的房产及土地(凤桥加油站),3套办公用房,面积合计507.29㎡,库房2套,面积合计76.98㎡,土地面积3356㎡,证载用途为综合用地; 5.位于乐山市夹江县甘霖镇宝华村1社56号的房产及土地(甘霖加油站),1套商业用房,面积288㎡,2套办公用房,面积合计371.89㎡,其他性质房产1套,面积84.13㎡,土地面积1399.56㎡,证载用途为综合用地; 6.位于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太泉村三组房产及土地(城北加油站),房产面积合计627.20㎡(包含厕所36.33㎡、办公楼243.93㎡、工作房80.12㎡和加油站266.82㎡),土地面积1327.44㎡,证载用途为加油站用地; 7.******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 8.******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 9.******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质押比例100%); 10.******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质押比例100%)。 | 康贤斌、江淑芳 |
2 | ******有限公司 | 19,980,264.07 | 149,838.00 | ||
合计 | 89,961,272.57 | 404,251.00 |
债务企业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康贤斌,注册资本6000万元。自然人股东康贤斌认缴出资3080万元,实缴出资480万元,持股比例51.33%;自然人股东江淑芳认缴出资2920万元,实缴出资320万元,持股比例48.67%。经营范围:油料加工销售;蜡油经营;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经营);甲醇经营;乙醇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及其有效期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8日,法定代表人康贤斌,注册资本600万元。自然人股东康贤斌实缴出资58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96.67%;自然人股东江淑芳实缴出资2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3.33%。 经营范围: 石油制品、危险品公路货运运输;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蜡(腊)油经营。财产租赁;汽油、柴油零售(限加油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权诉讼情况
债权已取得生效法律文书。
交易对象: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以下人员除外: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7月1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户或组包转让(含协议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交易所挂牌转让、淘宝网拍卖等)、资产重组(含债务减免、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债权转股权、破产重整等)等方式。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鲁先生
联系电话:028-85132628、028-85139486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号长城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61004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佘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5年 7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