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为保障2025年西双版纳州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实际生产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所需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询价采购物资明细表
序号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备注 |
1 |
复合肥(N:P:K 17:17:17) |
20000 |
千克 |
需配送到实施地点 |
2 |
微生物菌剂(总养分≥8%) |
10000 |
千克 |
|
3 |
水稻专用肥(N:P:K≥40%) |
20000 |
千克 |
|
4 |
硫酸钾肥(K?O≥50%:S≥16.0%:CI≤1.5%) |
10000 |
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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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杀菌剂40%稻瘟灵(80毫升/瓶) |
1000 |
瓶 |
|
6 |
标牌费(标牌规格:2.5m×5m) |
2 |
块 |
需配送到实施地点并完成安装 |
二、相关要求申报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资料(一式三份):询价物资图片(彩打)、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完税证明、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在信封中,封口处请加盖公章。
(二)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报价和响应文件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月5日-6月11日(节假日顺延)内用邮政特快或派员送至西双版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景洪市勐海路81号),过时投递无效。
西双版纳******农村局窗口(******/index.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采购报价表.xlsx
联系人:普丽花,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西双版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景洪市勐海路81号),邮编:6661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