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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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02.2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86.511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2.6 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鉴于该项目建设时间紧迫,以项目编制的预算价先行组织招标,招标公告中发包价格186.5117万元仅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区财审中心审核价下浮8%后,作为最终发包价(合同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元(含暂列金58898元),实际合同价=(经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1-K值(8%)】+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4)中标人若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处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罚款。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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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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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须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1)园林绿化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注:园林绿化“四大员”岗位证书(园林绿化施工员、园林绿化质检员、园林绿化安全员、园林绿化材料员)已取消,根据闽建办风貌函[2020]12号文规定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替代。(2)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1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1人。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2 交易地点: 蕉城区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