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适用登记表备案:1.生产建设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处于信用惩戒期的;2.项目建设范围(含取土场)超出开发区、城市建成区边界,或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3.需设置弃土场的;4.未办理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手续先行开工的;5.项目占地面积超过10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
实行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不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实行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生产建设单位不再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和验收鉴定书,只填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登记表(附件2),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