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高青县民政局拟公开遴选机构承接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青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对提出申请的老年人身体能力进行评估。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客观量化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老年人身体能力进行评估。
(二)评估内容:
对我县提出申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老年人,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的评估标准。
(三)项目经费:每人每次不超100元,具体按实际评估人数核算。
(四)服务期限: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运营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
(三)评估人员应当有2年以上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四)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六)不得参与本项目消费补贴提供的养老服务;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明细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同类项目经验(2022年以来承接的评估相关项目);
4.评估方案(包括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团队培训人员方案等内容);
5.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及人员用工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或聘书);
6.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依法纳税声明;
7.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高青县民政局(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养老服务科。
(三)报名联系人:刘浩(0533-******)。
七、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项目承接机构一家。
高青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