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次)施工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112G******1001001
1. 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4〕9号)文件批******建设局,******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次)施工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巴彦县。
2.3建设规模:
第三标段:1.无名路即通化路(团结路-东郊路)2.二-五道花园3.东直路(北郊路北-人民大街)4.兴直路(通圃(园)路-东郊路)5.富江路(人民大街-南直路)6.龙江路(北郊路-拥政路)7.龙江路(拥政路-人民大街)8.龙江路(人民大街-石桥路)9.龙江路(石桥路-南直路)10.迎宾路即迎宾东路(北郊路-北直路)11.迎宾路即迎宾东路(北直路-人民大街)12.五岳河清淤。
新建d300-d1600雨水管线,总长度8466.62米。包含检查井、雨水口等配套附属设施。五岳河清淤28929.5立方米。
2.4计划工期:2025年5月20日开工,2026年10月20日竣工(工期51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2.8招标控制价:共计177,379,576.00元,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3 |
第三标段 |
26,012,894.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三标段: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需提供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标准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材料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机械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劳务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4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时30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其他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2. 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北直路205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51-******
******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吉庆街38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0451-******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31号世财滨江音乐花园小区4栋1号3层
联系人:方亮
电话:045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