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005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52 |
******服务中心小浪底水库库周(新安县)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实施影像资料整理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7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31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新安政采磋商(2025)0059号-1小浪底水库库周(新安县)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实施影像资料整理新安县城关新世纪图片社新城北京路延伸段景悦名门丽华小区1号楼1单元402室1,148******服务中心小浪底水库库周(新安县)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实施影像资料整理项目小浪底水库库周(新安县)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实施影像资料整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督评估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年止,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延生、刁锐民、韩毅(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 |
收费金额:18,782.6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单位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服务中心 |
地址:新安县畛河大道377号 |
联系人:韩毅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周山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名门世家19幢907室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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