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2]ZK[CS]******-1
******公安局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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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11楼 | 1,140,000.00元 | 81.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
服务类(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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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 | 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 | ①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②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速度鉴定)。 |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在线响应 | 本项目为跨年采购项目,预算120万元为服务1年的预算,本项目服务时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年 | 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18)或《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规定的检验、鉴定报告。 | 1,14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剑辉 |
评审专家: | 蔡尊玉 、 林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元(含)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0.2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本项目合同总额度为360万元,即以360万元为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1?3010?1280?0279?3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交通司法鉴定机构服务:3.5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有供应商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中标折扣率:95%
3、磋商小组一致推荐: 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福建龙津司法鉴定所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公安局(本级)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高翠云、邵璇
电话:0591-******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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