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卫生院项目
******办事处东门村
******卫生院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934.1平方米(6.8亩),建筑面积8418余平方米。共有1栋6层的门诊住院楼、1栋4层的中医楼、1栋5层的综合办公楼、1栋6层的保障性租赁房、1栋5层保障性租赁房组成,现实际设置床位100床,开设门(急)诊、妇产科、口腔科、内科、儿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麻醉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影像科、电子胃(肠镜)室等科室。同时建设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配套设施。验收期间门诊平均每天接诊人数约496人。
项目投资: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马海燕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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