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2025年度陂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重点项目(红军园改造提升、沿河漫道改造提升、沿河红色故事廊及小品布设、集镇路沿线红色文化节点布设)
招标项目编号:E************002
一、修改、补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下条款的内容,作相应修改。)
1、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条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3项第1点“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应范围)。”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依据《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内容,拟派出的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岗位中无水电施工员,故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5项4.1.7款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中“水电施工员”修改为:“设备安装施工员”。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ztb/),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不相符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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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