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X243项目总装动力悬架托盘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有限公司X243项目总装动力悬架托******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柒仟零陆拾叁元整)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19号
技术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
商务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何工
电 话:******
电子邮箱:******
公示期: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5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联系人:何红红,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7日
************有限公司X243项目总装动力悬架托************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19号技术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230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联系人:何工电 话:******550电子邮箱:******: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5月30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联系人:何红红,联系电话:******。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