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SG******059915- | ||||||||||||
项目名称: 济钢片区韩仓河以东地块B-30-1、B-30-2、B-31开发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1标段 | ||||||||||||
济钢片区韩仓河以东地块B-30-1、B-30-2、B-31开发项目(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须出具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景观绿化面积 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3 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申请人需提供登记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通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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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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