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淳安县秋口水库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灌溉、发电、供水,促进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建设内容:主要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及升压站、供水工程、管理用房、交通道路等组成。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属中型水库。总库容6319万m3,防洪库容1029万m3,兴利库容4548万m3。
建设地点:秋口水库位于淳安县东源港支流秋源溪上,属于山区水库工程,距离淳安县城约50km,推荐坝址(上坝址)位于秋口村上游约1000m处河段。
建设总工期:48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拟建秋口水库库区及坝址下游秋源溪、进贤溪河道。
******居民点(包括串坞口、秋口村、梅丰庄村、小陵村、上中村、秋源村)。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古树名木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废污水均得到妥善处置,管理区生活污水收集与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厂或周边农村污水处理终端妥善处理,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淳安县秋口水库工程建成后,由于水库的调蓄作用,改变了下游河道径流的时空分布,洪水期拦洪削峰,为下游防洪创造条件。在保证下游工农业生产用水及河道环境用水的基础上,水库多年平均向淳安县屏门乡、临岐镇提供优质水438万m3,提高了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各典型年最枯月流量增大,对下游河道水环境改善有利。水库建成后,上游来水流速减缓,泥沙沉积,水滞留时间延长,水生植物、藻类的光合作用增强,水质将会得到一定程度改善,预计水质可达到或优于现状水质。
************居民生活影响相对较小。
************居民和施工人员产生影响较小,管理区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临时堆土和弃渣需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废机油、餐厨垃圾以及泔水油得到妥善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虽然会造成区域植被面积和生物量减少,但不会影响到区域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对沿线区域植物的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施工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待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水库建设将阻隔水生生物及鱼类通道,使水生生境的连通性阻断。工程建成后适应缓流水环境的生物种类会增多,适应急流水环境的生物种类将有所减少。
6)环境风险: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和环境风险,需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计划。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措施 类型 | 时段/分项 | 环保措施 | 预期治 理效果 |
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 工 期 | 1、隧洞涌水与围岩渗水作为清洁的地下水/地表水应尽可能单独收集并排入附近河道水体。施工期本项目其他的生产废水经沉砂池、隔油沉淀池、一体化设备等环保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限值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场地道路与临时堆场洒水抑尘、山林浇灌等。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运至弃渣场堆置或绿化带底部填筑。 ******居住的,其生活污水可利用原有的卫生设备处理。集中施工区设置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对生活污水收集与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
运 行 期 | 1、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秋口水库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2.27m3/s,枯水期(10月~次年3月)按多年平均流量的20%泄放生态流量0.455m3/s,丰水期(4月~9月)按多年平均流量的40%泄放生态流量0.910m3/s,生态需水量为2154万m3/年。同时结合秋源溪实际情况和屏门乡水生态环境用水需求,以屏门集镇断面作为生态流量控制断面,保障屏门集镇断面生态流量在枯水期(10月~次年3月)不低于0.937m3/s,丰水期(4月~9月)不低于流量2.34m3/s。屏门集镇断面的生态需水量先由秋口水库坝址~屏门集镇断面区间的天然径流补给,不足时由秋口水库补充。并建立完整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含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天然来水不足情形下按生态基流10%进行泄放考核。 2、工程建成后,在库区划分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库区污染源治理、控制水库富营养化、下游河段加强点源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安装库区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建立并完善水资源统一调度体系等措施,以保护水库及下游河道水质。在原水输送管线外围划定一定区域的保护管理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 3、采取分层取水改善出库水温等措施以减缓下泄低温水对作物产量的影响。 4、管理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与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水库及下游河道水质良好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陆生植物 | 1、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免占用区域林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2、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 3、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 4、待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耕地及草地区域应进行场地清理、土地整治后应采取复垦或抚育的方式恢复生境。 5、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能越界施工,且车辆运输时,应加盖篷布,以及在保护植物分布区设置洒水设施,并在该区域树立醒目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践踏或采挖。 6、在古树醒目处悬挂警示牌,古树周围搭设防护围栏,防止施工机械及人员对古树造成破坏,施工车辆通行时应注意对古树进行避让,避免车辆行驶及转弯过程中剐蹭古树,并对古树做好支撑加固、叶面喷水除尘等措施。 7、施工单位应注意识别项目区的珍稀植物资源,加强珍稀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一旦在施工中遇到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应立即向林业部门汇报,协商采取妥善措施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陆生动物 | 1、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活动不得超越征地范围。 2、施工期爆破施工尽量避免动物繁殖的春季,同时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正午等动物休憩时间开山放炮。 3、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以免给鸟类休息和产卵带来影响。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避免扩大空气污染范围,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产生影响。 4、施工场地平整及水库库底清理前,采取鸣笛敲鼓等办法驱逐野生动物,保证其顺利迁移。水库蓄水尽量避开两栖爬行及兽类的冬眠期,避免对冬眠期间的动物个体造成直接伤亡。 5、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6、加强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主要的施工区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区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栏,对重点保护动物做重点标示及说明。 | ||
水生生态 | 1、涉水施工应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如4月~5月、8月~9月鱼类的繁殖季节,避免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直接排放。 2、优化水库调度,保证枯水期下泄0.455m3/s的生态流量、丰水期下泄0.910m3/s的生态流量,在保证安全泄洪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溢流时间,降低下泄的最大流量,从而减少下泄水中气体的饱和度。 3、建议在下泄生态流量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4月~7月鱼类繁殖季节的某几个时段,通过加大下泄生态流量进行水量调度,尽量加大坝址处流量的下泄量,模拟天然洪水,以达到水流刺激鱼类产卵的目的,改善区域鱼类资源。 4、加强水生生态保护管理,严格实施禁渔制度、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及经费和建立跟踪评价制度。 5、建议今后结合坝下河道整治对沿线堰坝进行生态改造。 6、对流域洁水鱼类和土著鱼类采取人工增殖放流等渔业资源的补偿和修复措施。 7、在取水口安置拦鱼设施,防止库区鱼类进入。 8、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 | ||
水土保持 | 1、隧洞洞脸上方、管理区后边坡上方设截水沟,道路内侧设排水沟,路堑边坡采取厚层基材喷射绿化防护,隧洞进出口边坡及施工支洞洞脸采取种植爬山虎绿化防护等。 2、施工临时占地设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并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 3、弃渣设置弃渣场进行集中堆放,并做好拦挡、排水和复垦措施。 |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 工 期 | ************居民,并公告施工期限。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机械。 3、选用低噪声、技术成熟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减振措施。 4、配备隔声效果(要求消声量不低于15dB(A))较好的移动隔声屏障。设置车辆警示牌及限速牌,加强车辆管控。对靠近敏感点的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可配备临时隔声罩。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6、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噪声扰民,建设单位应配合环保单位做好调查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矛盾。 |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运 行 期 | 1、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周边实施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2、实施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使水轮发电机组厂界噪声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 减轻运行噪声影响 |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施 工 期 | 1、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外环境隔离。 2、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定期洒水,干燥天气加大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 3、回填土方周转场及临时堆土场应进行遮盖。渣土及垃圾及时外运。 4、施工车辆出入主干道、施工区周边每天定期洒水,保持出入口清洁、湿润。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洗车身,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车斗,严禁运输物料沿途散落、泄露。严禁车辆超负荷运作,配合做好施工期道路管理。 ******居民点。 6、施工前提前告知公众,对施工期间扬尘投诉问题,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快速积极解决相关纠纷。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扬尘防护。 7、施工营地食堂应配置油烟收集处理装置。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运 行 期 | 1、水库管理区食堂应配备油烟去除率>75%以上的油烟净化器为宜。 2、食堂厨房与职工倒班宿舍应分开设置,经净化后的食堂油烟从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不得侧排。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施 工 期 | 1、建议实际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梳理,尽量实现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弃土送入指定的余方中转堆场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2、加强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3、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暂时储存设施盛装危废,暂时储存设施设置在施工营地的独立房间内,独立房间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渗处理,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妥善合理处置 |
运 行 期 | 1、水库管理区执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收集的垃圾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2、水库管理区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含油废纸、废布等与机组检修收集的废油等危险废物,需按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妥善合理处置 | |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施 工 期 | 1、加强综合超前地质预报,避免施工中突发涌水,对查明的岩溶及断裂敏感区的较小出水点提前做好疏排水工作,较大出水点提前做好灌浆封堵。 2、隧洞采用超前灌浆、锚喷支护、挂网喷砼和钢筋砼衬砌进行支护。 | 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
运行期 | 1、输水线路沿线两侧划定一定距离的保护范围,禁止对地下水和地下管线有害的工程建设。 2、建立隧洞、管道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 确保输水水质 | |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 施 工 期 | 1、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机械和车辆,使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减少各类交通机械碰撞几率。 2、建立防汛、避台等应急计划,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车辆机械及时撤离,保证安全。 3、制订施工期车辆机械泄漏风险事故应急计划。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4、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和爆破的相关报批制度。严禁施工人员私自野外用火。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运 行 期 | 1、水库库区可适量养殖一些鲢、鳙等以浮游生物为食的鱼类(不投饵)和螺、蚌等有滤食作用的底栖生物,预防库区水华的发生。 2、库区改复建道路入口设置禁止运输危险品车辆驶入禁令,在秋口水库库区道路临水一侧加高和加固防护栏,选用加强型(SS级)的防撞护栏。 3、在库区改复建道路拐角、靠近水库、河流路段设置警示牌和车辆限速、减速标志。 4、水源保护区内公路路面轻微污染的初期雨水经沉淀、过滤、植物吸收等工艺处理达标后可用于周边植被浇灌。突发事故时采用应急措施,将油类、有毒有害物质截流至应急池。 5、隧洞做好衬砌和止水,供水隧洞及供水管道沿线划定一定的保护范围。 6、采用水下自动监测仪器对供水隧洞及管道进行监测。 | ||
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 土地利用保护措施 | 1、农田耕地占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农田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时,应当按照浙江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用地单位征用、占用林地需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同时应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且对永久征地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木能移植的应尽量移植,不能移植的应该在异地进行补种,保证生态公益林的林地面积和林木质量,不得砍伐征地范围以外的林木,尽量减小工程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 3、建设单位应同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及规划部门,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尽量减少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切实落实对工程占地及临时用地的复耕造地计划。 | 耕地总量平衡 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 |
文物保护 | 1、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 文物 安全 | |
人群健康保护 | 1、施工人员进场前需进行健康检查,患病人员治愈后方可进入工区。 2、加强施工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宣传教育。 | 人员 健康 | |
交通减缓措施 | 1、尽量利用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 2、施工期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运输计划,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沿线交通的影响。 | 交通 通畅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实施本工程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水利规划等要求,且工程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会对水、气、声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运行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减少影响。项目建设基本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工程设计和实施应根据省政府同意的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意见,采取措施减缓对环境的影响。总之,从长远角度来看,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减少,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工程建设满足环保措施“三同时”等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
公示期限自2025年4月15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九、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67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9671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