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南靖县和溪镇斗米二级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靖县和溪镇斗米二级水电站地处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和溪镇斗米村,位于斗美溪上,属于芗江-龙山溪(一级支流),九龙江西溪干流,电站于1978年建成投产,于2016年2月完成增效扩容。南靖县和溪镇斗米二级水电站为引水式开发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640kW,机组年利用小时数3860小时。主体工程由拦河坝、压力前池、引水渠道、压力管道、发电机房、升压站组成。水电站发电厂房为单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80m2。拦河坝采用拱坝,拦河坝最大坝高1.8m,拦河坝高程105m,长度20m。引水渠道总长2.0km。设压力钢管1条,压力管道全长160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和溪镇斗米村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