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EPC+O)澄清补遗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鹤庆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EPC+O)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修改:
1.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5条中的5.4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其他已完工证明。此项条件和投标人须知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统一,现做出统一修改。
2. 原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1)本项目以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