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二期)(ESBD-202508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508QT-******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域 建设规模:①营沱污水厂污泥处理系统设施改造、智能化改造(包括自控系统更新改造、计算机测控管理系统设计、防雷与接地设计、智慧运营管理平台)、挡板改造、柴油发电机房改造、除臭设备及相关设施改造;②神农溪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及相关设施改造;③经济开发区污水厂污泥处理设施及相关设施改造;④新丽水泵站格栅间及相关设施改造;⑤丽水泵站,船厂泵站,土家寨泵站,一桥泵站等其他泵站设备更新及相关设施改造;⑥污泥车2台,维修车辆1台,吸污车1台;⑦管网巡检车(电动)6辆;⑧管道机器人及无人机;⑨安全生产监测设备(有毒气体检测设备、潜水的设备等)及城市安全生命线的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1 合同估算价:******.33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泵站工程等,须含设备安装,不限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的业绩。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③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且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bdweb/通知公告栏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02日至2025年08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2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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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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