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有限公司(乙方)
发包人(全称): 淮 滨 县 乡 村 振 兴 局
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 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4年淮滨 县农村综合巩固提升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街道蔡坡村施 工 反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4年淮滨县农村综合巩固提升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项目******街道蔡坡村 。
2.工程地点:******街道蔡坡村 o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淮 巩 指 项 2 0 2 4 3 号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o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以招标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隐蔽、增加、变 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决算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07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09月1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 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万零柒仟陆佰玖拾柒元零伍分( ******.05 );
其 中 :
(1)安全文明施工费: 59397.28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69000.00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0.00 元;
(4)暂列金额: 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2)工程量完 成70%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3)工程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 付至该工程决算价款的97%;(4)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经复验合格 后一次性付清。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冯丹丹 。
六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 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 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 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 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 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4 年 07 月 10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 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 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