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院2025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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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需求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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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为我院提供食堂所需相关食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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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按附件“供应商推荐须知”中的要求到我院总务科现场递交相关纸质材料,不接受邮寄信件报名。
******医院
2025年11月26日
-- /// 供应商推荐须知 /// --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了解供应商服务能力及相关产品信息,欢迎供应商前来总务科递交资料(资料须加盖公章),递交份数为一份。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1-******
******医院门诊五楼B区总务科
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11月26日到2025年12月1日(工作日8:00-11:30、14:00-17:00,节假日不予报名),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附:报名供应商所需提供材料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全年无休,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因素,确保能够按时按量保障本项目所需的食材配送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食堂所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1年考核结果满意可以续签。但在合同期限届满前该合同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合同包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视为供货服务期限届满)。
一年合同期限届满或该合同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合同包总预算金额,但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应商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后续工作。
二、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四)上述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须真实有效,且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价格信息不能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