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第四届彭镇摄影周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紫瑞大道188号2栋8单元1层2号 | 586,000.00元 | 99.0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第四届彭镇摄影周采购项目 |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31日 |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兵(采购人代表)、万菊、徐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预算为基数,参照国家纪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28-******,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二段36号;3、计划备案号:************0853;4、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落实环保政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旅游局
地址:******街道银河路四段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双楠大道中段188号1A栋61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永胜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第四届彭镇摄影周采购项目(N******************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