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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留用地(望亭路以南、许广高速以西)合作开发公开招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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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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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留用地(望亭路以南、许广高速以西)合作开发公开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8A******
项目详情链接: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 (gzaee.cn)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大陵经济联合社******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农交所)拟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大陵经济联合社留用地(望亭路以南、许广高速以西进行合作开发公开招商。采用合作开发方式,建设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全方位带动新华大陵村高质量发展招商方与被招商方(以下称:合作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相互协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土地产权状况:

不动产证:(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4YG******号/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219号)

(二)土地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性质******人民政府新华街大陵******委员会,实际权属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

(三)用地性质:项目地块土规城镇建设用地控规商业金融用地具体以政府职能部门最新核准的规划性质为准。

(四)经营用途:商业酒店娱乐业餐饮业零售业 商务金融以及其他),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项目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望亭路以南、许广高速以西

)项目用地现状:空地

二、项目相关申请流程

依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

(一)前期工作:合作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自行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申请)、勘察、设计、环境影响评估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的所有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上述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合作开发年限:40年,包含3年建设期),自双方签订正式的《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开发建设期限:合作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进场施工建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竣工,经政府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并投产否则视为违约

(四)建设方案:项目整体规划概念方案和业态模式由招商方与合作方相互协商,经双方确认后,由合作方根据政府批复的规划条件建造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并承担全部建筑费用。

(五)建设资金:由合作方筹措资金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

资金监管:履约保证金由招商方指定监管账户进行监管,交易保证金由广州农交所监管

(七)项目面积和容积率:项目地块面积为6943.05㎡,容积率以政府批复的最终结果为准。

)项目交付预期状态:项目须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容积率基础上足额建设,整体设计方案须以书面形式交给招商方由招商方书面确认。如规划条件经政府批准发生变更的,合作方承诺无条件按照变更后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九)工程招标:合作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招投标

(十)工程验收:项目完工后,合作方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一)项目运营:项目暂定名称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留用地(望亭路以南、许广高速以西)合作开发公开招商项目”,招商方与合作方合作开发通过共享资源、共同经营的方式,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招商方与合作方通过合作开发建设打造区域标杆项目(具体功能规划以政府最新规划文件为准);招商方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相互协作

四、项目交易组织

(一)交易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多次竞价方式公开招商,按照广州农交所的交易规则进行。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资格评审的意向合作方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交易活动有效竞价环节,各意向合作方每次报价至少递增10000元/年。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以交易底价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确定成交合作方;若无企业报名或报名企业均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本次交易活动即宣告终止,交易机构将根据委托方要求另行组织交易活动。

(二)交易底价土地经营使用费不低于人民币83.4万元/年

前两年建设期不收取土地经营使用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三年开始合作方向招商方支付土地经营使用费并按合同要求每5年递增5%自签订本合同之日第六年起开始递增项目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合作方承担

)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意向方应按照交易******银行账号为准。

******银行账户需在意向合作方在报名成功之后,登录用户中心,在******银行账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 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1.注意事项:

1)******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意向方承担不利后果。

2)******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处理方式如下: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广州农交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若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交易保证金在广州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转至项目委托方指定账户不足部分,成交方须在签署合同前向项目委托方补足扣除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外超出部分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成交企业后,如出现违反本方案保证内容中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划归招商方所有。

)项目报名及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1119日至20241128日(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网上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241119日至20241128170000秒(北京时间)意向合作方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及交易系统提示报名,报名资料完整上传并保存在本平台系统中。招商公告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意向方上传文件。

3.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1119日至20241128170000秒(北京时间)。

4.网上竞价时间:2024122101010(北京时间)

5.结果公示:网上公开竞价活动结束后,广州农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招商方、成交合作方及交易机构共同签订《成交确认书》。广州农交所将在三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在交易所网站、村务公开栏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合同签订:成交方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签订《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经济联合社负责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办理录入和备案。

五、项目合作方准入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须于公告期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州农村******有限公司官网(******/gzcqjy/member/login.do)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确定符合合作资格后,方可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意向合作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2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整且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类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为准)。

三)意向合作方须有正在经营的同类项目(如酒店、娱乐业、餐饮业、零售业、商务金融类项目),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含本数),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物业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能够证明意向方为实际经营方的其他佐证资料等),招商方有权对意向方现经营场所现场勘查。

四)合作意向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内容(需加盖公章)

1.合作意向企业已知悉并清楚本项目公告所涉及的条款,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2.在企业存续期间不存在以下情况:

1)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2)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

3)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4)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5)有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以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五)******银行征信中心******(该报告须无不良信贷记录、无欠税记录、当前无逾期)。

六)******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结果。

七)意向合作方提交具有建筑工程设计(含)以上******设计院或设计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六、项目招商方合作条件

(一)招商方须提供本项目现有的相关的资料,并应在双方签订《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后1个月内,将本项目地块移交给合作方进行开发建设合作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进场施建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竣工,经政府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并投产。

(二)本项目在合作开发期满后,本项目地上、地下所有建筑物以及周边配套用地上的基础设施、地上附着物等无偿归招商方所有,招商方不作任何补偿。

(三)因招商方未及时交地或因不可抗力等非合作方原因造成合作方无法按时开工或正常施工的情形,开工期限及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招商方须协助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给合作方以便顺利完成对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建设开发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盖章(限于招商方村社一级),并在合作方提出配合需求后,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合作方办理本项目报建、规划、环评、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开发建设所需的各项手续。

)在合作期间内,招商方须支持合作方依法开展项目相关的运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商入驻的广告宣传、修建维护项目物业区域外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协助合作方处理有关与本村村民相关的纠纷争议、维护项目周边环境治安等。

(六)在合作期间内,招商方须支持合作方依法开展项目相关的运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商入驻的广告宣传、修建维护项目物业区域外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协助合作方处理有关与本村村民相关的纠纷争议、维护项目周边环境治安等。

七、项目合作方合作条件

合作方自筹资金按照经招商方确认的规划及图纸进行开发建设,并负责项目报建、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设计院测量工程、施工图审查、场地清理临时围蔽、项目施工报建、永久用水用电报装等建设工程办理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合作方负责。物业建成后亦由合作方对场地和物业进行经营管理。

)招商方对本项目地上、地下所有建筑物享有所有权。合作方在合同期内对本项目地上、地下所有建筑物享有占有、使用、经营、收益权项目整体竣工(不可抗力除外)建成符合经营用途的建筑主体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征得招商方同意后可对资产进行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

三)合作方须按照公告要求的经营用途开展项目运营,且自签订正式的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合作方须在花都区新华街设立独立核算的项目经营公司(为合作方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并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依法纳税项目经营公司实缴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或等值外币),非经甲方书面意,乙方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四)******街道(新华街)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保证工商注册及项目税收落户于花都区,明确投资规模,施工、竣工工期等内容,否则招商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按合作方违约处理。

该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建设面积不低于24300平方米;合作方需两年内引进一家具有影响力的餐饮总部企业并签署意向合作协议,要求餐饮总部企业年营业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入选必食榜、必点榜、金虎榜、米其林榜单或获得钻石名点资质;合作方需引进并运营一家达到四星级标准的酒店,且该酒店需配套建设不低于800立方米的标准泳池;合作方需出资建设不低于2500KW伏的变压器,以满足项目及周边区域的电力需求。

)因合作方自身过错导致招商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合作方已支付的土地经营使用费不予退还已完成的工程全部无偿归属于招商方所有,合作方应自行承担已投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未付清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费用),并按照《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竣工验收的情形,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合作开发期限内,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或规划调整需要整体征收的,该项征收土地补偿款、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村民社会保障费、青苗、奖励金补偿等费用归招商方所有;企业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补偿搬迁限时奖、员工遣散费归合作方所有合作开发建设的建筑物补偿按如下表格所示进行分配:

年限

招商方占比(%)

合作方占比(%)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至第1年

2.5%

97.5%

2年

5%

95%

3年

7.5%

92.5%

4年

10%

90%

5年

12.5%

87.5%

6年

15%

85%

7年

17.5%

82.5%

8年

20%

80%

以此类推至第40年

100%

0%

注:合同签订并交付土地之日后,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或规划调整需要整体征收的,应按上述表格占比进行分配

八)合作期满国家征收土地的,地上开发、合作建成的物业补偿款归招商方所有征收土地时间以征收土地机关发布收回土地决定公文时间为准

九)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暂定二年,具体以办理的实际期限为准)招商方委托合作方办理产权登记,并以招商方名义取得项目内建筑物的权属证书,税费等相关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如因合作方原因导致招商方无法取得项目内建筑物的权属证书,合作方须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物业价值差异、土地物业收益差异、浪费留用地指标价值差异等损失予招商

)合作方在建设期间或经营期间退出的,视为违约,未返还的履约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已完成的工程全部无偿属于招商方

十一)合作方退出经营后招商方不予退还经营期间支付土地经营使用费,合作方不再享有本项目任何经营收益权,合作方无条件放弃其已与相关商户等第三方签订的经营合同权益。合作方已提前收取的尚未到期经营收益及相关保证金应全部无偿转交给招商方。

十二)自签订《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之日起36个月内合作方需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合作开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在双方合作期限届满且不再继续合作或在合作方不违约《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的情况下且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由招商方无息返还。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需要整体征收的,招商方无息返还全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由合作方负责,招商方协助配合,不受村两委及经济社换届选举影响。

十三)合作期满后,合作方应按照《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向招商方无偿移交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使项目能平稳地正常地继续运营的文件资料;生产经营项目设施、设备所需全部备品、备件的厂商名单等。

十四)合作期满后,合作方应保证在约定退场时该项目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质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不存在未即时结算商户已支付的租金等情况且合作方需妥善安置原项目公司雇员。如因合作方在项目合作期满后无法按《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的相关约定交付项目,招商方有权追究合作方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五)其他条件:项目前期费用、土地开发建设成本、征收征用鉴定或其他需鉴定的费用以及后续物业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易见证费、用地红线测绘费、评估费、项目计划书设计费、办理报建相关费用、建设成本、运营费等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如合作期内,合作方逾期未缴纳相应税费,合作方需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商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地块使用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前期费用、评估费用、合同见证费由招商方先行垫付,合作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费用(具体以实际收费为准)转账至招商方指定账户。合作期间内,合作方应积极支持招商方相应村集体的老人社会公益事业。

(十六)具体未尽事项,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详见附件1)。

七、相关费用

(一)交易服务费。本项目委托广州农交所进行公开招商,交易服务费由成交合作方支付成交合作方按公告的约定与招商方和广州农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广州农交所成交合作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在扣除服务费3个工作日内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转至招商方指定账户,不足部分,成交方须在签署合同前向项目委托方补足扣除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外超出部分,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二)合同见证费及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由成交合作方直接向有关单位或机构缴纳。

(三)成交合作方在该项目地块上的用水、用电、网络等由成交合作方自行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须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产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进行报名(系统注册地址:******/gzcqjy/member/login.do)。

(二)相关交易资料意向合作方******有限公司(******/)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意向合作方应详尽了解本项目情况所列条件及全部交易文件内容,提交报名申请资料视同对本次项目的情况和交易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五)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为准,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方可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资产现状。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交易活动的判断。

九、联系方式

(一)委托方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大陵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村

联系人:曾庆钧联系电话:******

(二)交易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邮编:5100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020-******020-89160535

(三)异议受理机构(委托方和监管部门)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大陵经济联合社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陵村

联系人:曾庆钧联系电话:******

(四)监督机构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路1号

联系人:申主任,联系电话:******

附件:

1.合作开发项目合同书

2.不动产证

3.资产现状图

4.划拨决定书

5.规划许可证

6.网络多次竞价交易须知

7.交易方案

8.规划条件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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