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8******事务所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5-10357
本项目******有限公司******事务所入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1项目概况:为保障发包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诉讼时效性,规避法律风险,确保诉讼代理服务的延续性。现对发包人2026年至2028年诉讼代理律师事务入围进行招标。入围服务年限:3年;入围数量:5家,委托服务期间,每年对入围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商将做清退处理。发包人不保证入围单位入围后获得的工作任务量,入围单位需自行承担入围后获得的工作量或无工作任务量的风险。
2.2磋商范围:2026年至2028年发包人及下属公司所涉及的法律事宜提供部分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部分法律顾问服务
(1)按照发包人及下属公司要求及时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或书面答询意见、法律意见,为发包人及下属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起草、修改、审查发包人拟对外签署的合同,并根据发包人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发包人量身定制相关商事合同范本,供发包人参考使用。
(3)参与起草、修改、审查发包人及下属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涉法文件,如内部合同、声明、指示、决定、对外发布的广告文稿、宣传资料、招标投标文件,以及企业章程、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
(4)参与发包人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应发包人要求,就发包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和判断,提出解决方案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出具律师函。
(6)根据发包人需要,对发包人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开展法律专题讲座,提高发包人管理层和职工的法律水平。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就某一特定法律事务,专门委托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2)专项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予以确定,按照相关规定,另外支付律师服务费。
(3)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
(三)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2.4项目地点:******有限公司内。
2.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服务,接受发包人考核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2024年度年检合格;(提供正本及副本,并提供2024年度年检结果)
3.2磋商申请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含)年度法律顾问业绩;
3.3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2)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服务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专业能力较强、且熟悉相关政策与法规;
3.4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可提供律所******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磋商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存在上述情况的其磋商申请将被否决。
3.6磋商申请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入围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8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2025年12月05日23时59分,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SPCZ)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并在阳光臻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绑定CA并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1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上午10时00分;
5.2其他: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磋商申请人须在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注: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系统操作手册V1.0》网址:******/,登录官网后点击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模块即可下载相关资料。技术操作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83-9300。磋商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开标,请磋商申请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磋商申请人须在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端(网址:******/user/login/)。找到网上开标室页签,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30分钟内)、开标一览表确认签章(10分钟内)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一览表确认签章的视为对开标唱标内容无异议。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有限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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