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0
5
-
29
2、
更正信息:
( 1) 原公告内容 :√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 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更正为 : 取消本部分要求 □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 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2) 原公告内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经理(同为施工负责人)”。
更正为 : “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