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管理局
监理人(全称):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上蔡县蔡明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2. 工程地点: 上蔡县城蔡明路两侧 ;
3. 工程规模: 道路两侧新建强弱电管网、检查井、人行道铺设透水混凝土与景观提升等。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经评审通过的批复文件及设计图纸为准;
4、工程监理费用: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 0.793%(工程暂定价1530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刘晓光 ,注册号: *********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 0.793%(工程暂定价1530万元) 。
包括:
1. 监理酬金: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 0.793%(工程暂定价1530万元)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2025 年 05 月 19 日始,至工程完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5 年 5 月 19 日。
2. 订立地点: ******办公室 。
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