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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新区道路网(前镇河路、汤家洋路、祥和路、苍南大道两侧45米绿化带)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前镇河路、汤家洋路、祥和路、苍南大道两侧45米绿化带)建设工程已由 ******改革局 以 2510-330327-04-01-49156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招标人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县城新区道路网(前镇河路、汤家洋路、祥和路、苍南大道两侧45米绿化带)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935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5339.66 万元,建设规模:包含县城新区东扩区前镇河路(春水路至前镇河段)、县城新区东扩区汤家洋路(苍南大道至山海大道段)、县城中心区祥和路(体育场路至渎浦路段)、苍南大道两侧45米绿化带(玉苍路至江滨路段)。 其中前镇河路(春水路至前镇河段)道路长度约700米,宽度24米,桥梁1座;汤家洋路(苍南大道至山海大道段)道路长度893米,宽度24米,桥梁2座;祥和路(体育场路至渎浦路段)道路全长约450m,标准红线宽度为30m,含1座桥梁,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30km/h;苍南大道两侧45米绿化带(玉苍路至江滨路段)总长度约1.05公里苍南大道两侧51.5-54米范围场,绿地总地面积约10.72万平方米。建设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 。
2.2本次招标范围:县城新区道路网(前镇河路、汤家洋路、祥和路、苍南大道两侧45米绿化带)建设工程的道路、给排水、桥梁、智慧灯杆、交通设施、电力管沟、绿化等;45米绿化带土方回填造坡、绿化及水电工程等。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含10kv电力施工图设计,及燃气、综合通信等管位设计)、施工图审查、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所有工程管理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3计划工期: 65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
2.4其他: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2)采购货物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等标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资质,或具备①和②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含牵头人);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col/col******03/index.html)。未在温******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col/col******03/index.html)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col/col******03/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443/TPBidder/memberLogin)。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上(******/col/col******03/index.html)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路38号308室
联 系 人: 钱女士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77-****** 电 话: ******
邮 箱: 邮 箱: ******
2025年11月 28日